各市(州)、区教育局、有关高中学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为了做好高中毕业年级开学后走读学生的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责任。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和社区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有情况需要报告或请示,请及时与山东省教育厅联系。山东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日期:2022年2月15日
各市(州)、区教育局、有关高中学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为了做好高中毕业年级开学后走读学生的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各市(州)、区教育局要按照“属地负责、县级统筹”的原则,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明确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任务,确保责任到人。
二、疫情监测和报告。开学后,学校要设立专门的疫情监测岗位,每天对学生的体温和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在教育局和当地疫情防控部门。
三、学生出行管理。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出行的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尤其是不前往疫情高风险地区,确保学生的安全。对于确需离开所在地的学生,要做好出行前的健康申报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的检疫工作。
四、居家隔离。对于来自疫情高风险地区的学生,学校要组织其进行居家隔离观察,并做好相应的监测和服务工作。同时,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加强对学生的心理疏导。
五、加强宣传教育。学校要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防控意识和能力。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加强卫生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
六、健全防控机制。学校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防控工作的程序和措施,做到防患未然。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和社区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请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高度重视,切实做好高中毕业年级开学后走读学生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学生和教职工的健康安全。如有情况需要报告或请示,请及时与山东省教育厅联系。
山东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日期: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