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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泉山区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公告

时间:2023-09-09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2 栏目名: 高校资讯 文档下载

2021年泉山区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公告根据国家教育部《中小学教师法》、《幼儿教师资格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泉山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进行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2021年泉山区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公告

根据国家教育部《中小学教师法》、《幼儿教师资格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泉山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进行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本次认定面向社会招聘的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对象包括: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对象:具有相关教育经历,具备教育教学能力,愿意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人员; 2. 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对象:具有相关教育经历,热爱幼儿教育,愿意从事幼儿园教育工作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1)持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类、相关专业优先; (2)具备教育教学能力,通过教育专业能力测试; (3)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2. 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1)持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前教育类、相关专业优先;

(2)热爱幼儿教育,具备幼儿教育能力,通过幼儿教育专业能力测试;

(3)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三、认定程序 1. 报名阶段: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指定时间内通过泉山区教育局官方网站或现场报名。 2. 资格审核:对报名者的学历、教育经历、能力测试成绩等进行资格审核。 3. 能力测试:认定对象需参加教育专业能力测试或幼儿教育专业能力测试,在考核中达到合格标准者进入下一阶段。 4. 综合评价:按照教育局的综合考核标准,对通过能力测试的人员进行面试或综合评价,最终确定认定结果。

四、认定政策与待遇 1. 教师资格认定后,将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并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和政策。 2. 享受规范化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 3. 已在我区中小学或幼儿园工作的教师,经认定后可提高岗位职级或评选为骨干教师或特级教师。

五、联系方式 泉山区教育局官方网站:www.qsjyj.gov.cn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六、其他事项 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准确填写报名表格,如有不实填写或不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将取消认定资格。

特此公告。

泉山区教育局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