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鞍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鞍山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规文件,鞍山市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的具体要求如下:1.学历要求:具备全日制本科或同等学力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关专业教育类学位。评审程序和材料要求请参照《鞍山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进行操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鞍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鞍山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规文件,鞍山市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的具体要求如下:
1. 学历要求:具备全日制本科或同等学力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关专业教育类学位。
2. 教育经历:具备教育教学工作经验,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2年。
3. 教学水平:具备优良的教育教学业绩,包括教学成果、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等。
4. 师德师风: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对学生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能力。
5. 资格认定:通过鞍山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经评审合格后才能获得中小学教师的任职资格。
评审程序和材料要求请参照《鞍山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进行操作。具体步骤包括申报、初审、现场答辩、公示等环节。
请教师们注意关注相关文件规定,并及时提交所需材料,按流程完成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