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为珠海市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内容,请各位申请人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并在指定时间内进行申请。如有更多疑问,请咨询珠海市教育局。
根据珠海市教育局的规定,珠海市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1. 珠海市本市区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非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教育专业毕业证书的人员; 3. 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非普通高等院校高教自考、函授、远程教育专业毕业证书的人员; 4. 具有其他国家或地区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或教育资格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 1.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2. 具有教育相关专业的学历; 3. 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业务素养; 4.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敬业精神; 5. 具有中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或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
三、认定程序: 1. 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填写《珠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准备好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教育工作经历证明、职称证书复印件(如果有)、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如果有)等; 2. 材料审核:由珠海市教育局进行材料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进入下一步评审; 3. 评审面试:进行面试,主要评估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业务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4. 公示和认定:面试合格的申请人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无异议的申请人将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四、申请时间: 具体的申请时间将在珠海市教育局的公告中发布,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官方通知。
以上为珠海市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内容,请各位申请人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并在指定时间内进行申请。如有更多疑问,请咨询珠海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