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中心统一组织的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启动。请各位教师按照以上要求及时办理教师资格认定手续,如有疑问可咨询珠海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珠海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2021年9月1日
珠海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中心统一组织的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3.具有相应学历和教育背景:
a)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教育专业或师范专业毕业证书;
b)初中教师资格认定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教育专业或师范专业毕业证书;
c)高中教师资格认定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教育专业或师范专业毕业证书。
4.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或取得国家承认的教师资格证书;
5.具有职业道德水准和学科知识、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的基本条件。
二、认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1日-30日
地点:珠海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地址:珠海市人民南路123号)
三、认定办理材料
1.《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可在珠海市教育局网站下载);
2.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专业(师范专业)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继续教育证书、教学成果证明等)。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需亲自前往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2.申请人需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准备并提交相关材料;
3.认定结果将通过邮件或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
4.如有异议,申请人可向珠海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提出申诉,申诉函须在接到认定结果的5个工作日内呈交。
请各位教师按照以上要求及时办理教师资格认定手续,如有疑问可咨询珠海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珠海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