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2022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青岛市教育局决定开展2022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具体认定地点将在后续通知中公布。教育局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认定工作,确保公正、公平。青岛市教育局日期:2022年8月10日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2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青岛市教育局决定开展2022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具体通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本次认定对象为在职中小学教师和应届毕业生。
二、认定时间与地点 认定时间为2022年8月20日至9月20日。具体认定地点将在后续通知中公布。
三、认定条件 1. 在职中小学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3)在教育系统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满2年以上。
2. 应届毕业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相关教育实习或教育实践经历。
四、认定材料 1. 在职中小学教师应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
2. 应届毕业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毕业证书(复印件);
(3)教育实习或者教育实践证明材料。
五、认定程序 1. 提交材料:根据通知要求,申请人须将认定材料及相关报名表格报送至认定地点。
2. 材料审核:教育局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3. 认定结果:经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将公布在教育局网站上。
六、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并负责材料的完整性。
2. 对于故意提供虚假材料或者违反其他考试纪律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认定,并严禁再次申请。
3. 申请人如有疑问,可咨询教育局相关部门。
教育局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认定工作,确保公正、公平。希望广大教师和应届毕业生积极参与认定,共同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青岛市教育局
日期:2022年8月10日